其实说到展厅展馆设计,它也算是一门艺术,其标准的把握就没有那么简单,展厅设计艺术形象的个别性、美观的主观性、艺术的独创性。但是在于展厅设计的核心是不能违背人对艺术创作的普遍性规律,具体概述如下:
1、展厅设计:完整性
整合而统一,是展示艺术的首要标准。形态统一、色彩统一、工艺统一、格调统一。总之,好的设计在艺术形式的秩序方面,都是十分明确的。
2、展厅设计:创造性
任何艺术活动的最终目的都在于创造。创造是新世纪的主要特征。展示设计的创造性主要表现在创意的新颖和艺术形象的独创性。
这个独特的形象给人以中击、给人以震撼、给人以刺激、令人过目不忘,发挥最有效的市场行为,实现最有效的形象传播。这种创造涉及到形式的定位、空间的想象、材料的选择、构造的奇特、色彩的处理、方式的新颖。
3、展厅设计:时代性
展厅设计在不同时代下的观念沉润着展示艺术设计的每一个细胞。在当代,展示设计应体现如下几种观点:新的综全观念、人本观念、时空观念、生态观念、系统观念、信息观念、高科技观念等。
第一、空间环境的开放性,通透流动性、可塑性和有机性。给人以自由,给人以亲切,让人可感、可知、可以自由进出入,参观和交流。
第二、实现固有色的"交互混响"的统合色彩效果,重视对无色彩系列的运用。
第三、尽量采用新产品、新材料、新构造、新技术和新工艺。积极运用现代光电传输技术、现代屏幕技术、现代人工智能技术等高技现实的成果。
第四、实现展品信息的性原则。严格落实少而精的要求。
第五、重视对软体材料的自由曲线、自由曲面的运用,追求展示环境的有机化效果。
4、展厅设计:行业性
也可称之为功能性标准。主要是讲形式和内容的统一性问题。"冶金"业的展台设计与"日化"业的展台设计不可能是一样的。
5、展厅设计:文化性
设计要有突显的风格和品味,其中地域和民族性的文化传统应当有自然而然的表现。体现出历史继承下发展的有根的特征。